共享单车上演百团大战 乱停乱放如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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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出行”的酝酿下,“共享单车”这个旨在解决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自行车租赁平台如雨后春笋,除了具有代表性的共享单车ofo、摩拜外,小鸣、享骑、踏踏等共计数十家网络单车纷纷加入。虽然在资本的助力下,共享单车显得“火热”,但是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扰乱了公共秩序。
每当进出地铁口、上下公交时,小编经常会见到乱停乱放的“单车”,这些单车有的非法占道、有的随意停靠在路旁。其实,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早已见诸报端。比如深圳交委曾公开征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某共享单车品牌联合地铁划出“停车区域”等。虽然,交委、共享单车方已付诸行动,但关于共享单车停车秩序问题,仍然处在风口浪尖。
如何解决?当下看来,只有加强监管。
制订规章制度
制订共享单车平台准入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作为互联网+租赁的一种表现形式,共享单车的用户注册、租赁、支付、解锁等,都是通过线上进行,用于租赁的单车属于商业性活动。所以,对一干共享单车应该严格审查,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的方可准许其经营。
在要求共享单车方的同时,单车用户的行为也应该得到规范。比如,开设共享单车专用停车区域,乱停乱放现象制订一定的奖惩制度。或可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共享单车的停放位置,以便捷管理。其实,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单是存在乱停乱放的问题,还有“拆卸”、破坏、私自占有等行为,如何降低单车的破坏率,小编认为这不仅考验了共享单车方,更考验了国民的素质问题。
对于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问题,一些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有一些地方法规规定,设置了“占道经营许可”准入管理,因此,单车平台对于用车人将租赁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场所、道路等行为,应加强约束和管理。
对于租赁单车“乱停放”问题,作为车辆所有者的单车平台与车辆使用者的用户,应视情况对违法停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有关部门依据相关地方性法规。
安全如何监管?
年前,瑞星爆出了不法分子通过在单车上粘贴二维码以实现电信诈骗的消息。诚然,由于网上租赁,所以单车上会有二维码信息。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通过粘贴虚假二维码套取用户信息,威胁用户的信息安全与财产安全。那么,作为监管方,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实谈安全,不只是网络安全,人身安全也值得寻思。做到安全,首先要求单车用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另外,共享单车运营方也应该承担单车在制造方面出现的安全问题,保证单车的材质、刹车等性能,保证单车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另外,在规章制度上也应保障用车人员的人身安全,比如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等。
再来谈信息安全与财产安全。随着网络边界的虚化,网络逐渐延伸到移动终端、物联终端。只要是联网设备,都有可能产生安全问题。注册、支付、租赁、解锁都是通过互联网, 所以本身而言,共享单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前文提及,有不法分子通过粘贴二维码信息套取用户的信息,达到威胁用户财产安全的目的。
所以,共享单车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应该加入监管范围,保证用户的人身安全、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
损坏、私自占有如何监管?
自从共享单车上线以来,便暴露了许多问题。除了乱停乱放之外,还有肆意损坏、私自占有等问题。小编所在位置位于海淀区闵庄路,2016年以ofo、摩拜单车为代表的共享单车覆盖到这一区域。然而当小编经常看到被卸掉座子、脚蹬子之后的车辆停靠在路边。有媒体爆料称,甚至有人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停靠在自家院内,另外加一把锁。不得不说,肆意损坏、私自占有共享单车的行为更多暴露的是国民素质问题。
慎独。与其说肆意破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不如说肆意破坏打破了道德的底线。如何才能规避损坏单车的行为,小编认为用户需得慎独、自律。仅靠道德的谴责、法律的规范并不能从根本上制约这种行为,慎独,需要顺而不是堵。
他律。减少损坏、私自占有的破坏性行为,仅靠自律远远不够,有必要加入“他律”的因素。比如,加强监管,用户之间互相监督,制订一些奖惩措施,让这个行业走上正规、健康的道路。
编辑点评:乱停、乱放不仅是单车运营方的责任,更是用户、监管组织的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建设“共享单车”秩序。对于运营商而言,不能只等着收益,而不顾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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